首頁 > 南充經濟網 > 財稅金融 > 正文

順慶公安 開出首張“反詐”罰單
2022-12-23 16:46:58   來源:南充晚報   

  “本來打算賺500元,結果一分錢沒賺到,反而被行政拘留3日、罰款1000元。”12月19日,黃某懊惱地說。據悉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》從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,黃某因出借銀行卡,成為順慶公安首例使用該法作出行政處罰的案件。

  19日,順慶區公安分局東南派出所民警根據線索發現,黃某名下銀行卡交易流水存在異常情況,隨即依法將其傳喚至公安機關調查。經審查,黃某如實供述了非法出借銀行賬戶、提供實名核驗幫助的違法行為。

  經查,黃某在外務工期間找了一份“兼職”,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出借給他人進行轉賬,報酬為每天500元。為謀求私利,黃某通過聊天軟件與對方取得聯系,并將名下銀行卡出借給對方,并幫其轉賬數萬元。

  對方完成轉賬后,始終未給黃某支付報酬,他這才發現自己上當受騙了。公安機關掌握黃某出借名下銀行卡的違法行為后,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、罰款1000元的處罰決定。(記者 樂校臣)

  相關鏈接

 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》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買賣、出租、出借電話卡、物聯網卡、電信線路、短信端口、銀行賬戶、支付賬戶、互聯網賬號等,不得提供實名核驗幫助;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上述卡、賬戶、賬號等。

  違反者將沒收違法所得,由公安機關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,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萬元的,處二十萬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并處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。

相關熱詞搜索:

上一篇:金融來助力 發展添活力
下一篇:反詐知識進小區 守護居民錢袋子

分享到: 收藏
欄目專題推薦
時政要聞
南充新聞
熱點聚焦
福利资源导航